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在上市前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应当按照备案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并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跨省销售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应当报使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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