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财务>预决算公开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2-03-17

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简称“稽查总队”)正式成立于2014年,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原负责管辖区内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派出检查和监管,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要求对一般违法案件进行处罚、查办大案要案,完成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稽查总队现已撤销,财务工作由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管,经费主要保障原稽查总队人员基本支出。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原总队人员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家局安排部署和省局党组工作思路,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药品监管和服务能力,筑牢药品安全屏障,推进药品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原总队人员采取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辖区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监管,强化对辖区药品监管工作指导。根据风险评估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和覆盖面;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和针对性,提高问题发现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上下游延伸检查,一查到底。

(二)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化妆品非法添加等集中整治,加大血液制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等高风险重点品种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及个人,保持药品监管高压态势。

(三)加强稽查执法,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药等恶性案件,严厉打击生物制品、抗菌类、注射剂类药品违法销售、违规存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挂靠走票、经营回收药品、储存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

(四)防控风险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抓早抓小,更好发挥风险控制作用,完善风险研判制度,统筹运用检查、抽检、监测手段,提高风险发现、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控制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危害扩散。一是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上查源头,下查终端,使涉事企业受到严肃处理。二是通过集成监管信息,加强检查检验,及时找到隐藏的风险,防止小问题逐步演变成大风险。三是督促、责成企业在风险发生时,承担起主体责任,企业要主动排查、主动处置、主动发声。四是高度重视疫苗、中药饮片、血液制品和特药监管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重大问题。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化“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和 “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打造“清亲”政商关系,维护依法行政、廉洁高效良好形象。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分局人员树立监管新理念、学习监管新知识、培养监管新技能,通过培训考核、实战演练,提高全员监督检查、稽查办案能力。

  

第二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稽查总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稽查总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582.6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稽查总队2022年收入预算582.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2.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稽查总队2022年支出预算58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6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2.6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2.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稽查总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2.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3.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95万元,占73.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占9.18%;卫生健康支出47.52万元,占8.16%;住房保障支出52.67万元,占9.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28.95万元,主要用于总队的基本支出,保障原总队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原总队退休干部职工的日常公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3.36万元,主要用于原总队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1.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原总队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及时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6.26万元,主要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2.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原总队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2.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2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稽查总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6.17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稽查总队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稽查总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稽查总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582.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16.69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5.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稽查总队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