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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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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4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绵阳安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3729790086N

法定代表人

李天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1〕2016号

违法行为类别

销售劣药化橘红(胎片)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劣药化橘红(胎片)(批号为20190102、20180724;规格为3克/包×6包/盒;生产厂家为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性状项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违法所得3106.05元。

处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内容

没收销售劣药化橘红(胎片)的违法所得3106.05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3106

处罚决定日期

2021/9/6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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