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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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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川药监罚决〔2020〕2012号

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前胡案

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李北川

当事人生产销售生产前胡(批号190501)150Kg,销售金额12900元。2019年11月11日,主动召回前胡119.197Kg,召回产品货值金额10250.94元。经监督抽验,该批药品【含量测定】项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为劣药。货值金额12900元,违法所得2649.0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按《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对召回产品予以监督销毁,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49.06元;2.并处货值金额12900元一倍的罚款129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5549.06元。

15日内主动履行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2

川药监罚决〔2020〕2013号

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蛤蚧案

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

张良 

当事人生产销售批号为170601的蛤蚧110袋(1对/袋,共110对)、批号为CP181201的蛤蚧34袋(5对/袋,共170对)。当人事蛤蚧(产品批号170601、CP181201)包装袋上有“中药饮片”字样,使用范围为:中药配方;遵照医师、药师嘱用。合格证上标注“品名:蛤蚧 ,规格:净制,产地:广西,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等内容。上述批次产品经净制并声称用于药用,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一部凡例中“饮片”的定义,应依法认定为“中药饮片”。据当事人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投诉举报人终端购买实物照片,上述批次药品未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要求“除去鳞片和头足,切成小块”,性状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一部规定,应按劣药论处。上述批次药品货值金额4977元,违法所得4977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977元;2.并处货值金额4977元一倍的罚款4977元。以上罚没款合计9954元。

15日内主动履行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3

川药监罚决〔2020〕2014号

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党参案

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李北川

当事人生产销售党参(批号:190701)98.5Kg,销售金额7683元。当事人党参(批号:190701)包装袋上有“中药饮片”字样,使用范围为:1.中药配方;2.遵照医师、药师嘱用。合格证上标注“品名:党参 ,规格:净制,产地:甘肃,数量:0.5Kg,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产品批号:190701,贮存:通风干燥,生产日期:2019.07.25”等内容。该产品经净制并声称用于药用,应依法认定为“中药饮片”。据当事人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留样实物和投诉举报人终端购买实物照片,该批药品长度约15cm,没有经过切制,性状(长度)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一部饮片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该批次药品货值金额7683元,违法所得768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683元;2.并处货值金额7683元一倍的罚款7683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5366元。

15日内主动履行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4

川药监罚决〔2020〕2026号

四川生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醋没药案

四川生乐制药有限公司

余应康

当事人生产销售中药饮片醋没药(批号180901)9kg,销售金额702元。2020年3月22日召回批次药品6kg,召回产品货值金额468元。经监督抽验,该批药品【检查】项下“酸不溶性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货值金额702元,违法所得23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生产销售中药饮片醋没药(批号180901)违法所得234元;2.没收召回的中药饮片醋没药(批号180901)6kg;3.处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1404元。罚没款共计:1638元。

15日内主动履行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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