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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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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1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川药监罚决〔2020〕4001号

南充川口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定制式固定义齿案

南充川口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熊伟

当事人生产的定制式固定义齿(出厂编号:20190330090,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药监综械管【2019】40号文件附件2《2019年国家气疗器械抽检(国家级预算项目)产品检验方案》中10080定制式固定义齿检验方案规定。当事人于2019年3月30日接受南充市高坪极色口腔诊所订单,于4月1日生产定制式固定义齿(出厂编号:20190330090)成品一副4颗,在出厂交付使用前(2019年4月10日),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抽样,将该产品抽样并送检。你单位对该产品拟定销售价格为240元,但未对所生产的定制式固定义齿(出厂编号20190330090)上市销售,无违法所得。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20000元。

15日内主动履行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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