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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黄雪英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处理结果的公告 | |||
2019年 第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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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5 | |||
近期,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检查发现执业药师黄雪英存在“挂证”行为,我局对黄雪英(资格证号:ZY00365655,执业药师注册编号:511216012640,挂证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德瑞堂大药房)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现公告如下: 一、依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由于黄雪英执业药师注册证已于2019年8月8日到期,现要求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 二、将“挂证”人员不良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并予以公示。 三、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得再次申请执业注册。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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