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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自行采购2020-2021年药品安全电视专栏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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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6

各潜在药品安全电视专栏供应商:

为做好我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满足公众对安全合理用药需求,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拟将药品安全电视专栏项目,采用面向社会公开自行采购的方式,委托一家专业机构承担该项目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2021年药品安全电视专栏项目。

(二)项目费用。2020年项目价格最高限价48万元;2021年项目价格以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为准。

(三)服务时间。2020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服务内容。拍摄制作药品科普知识宣传片和药品监管工作纪实,并在省级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每年共制播36期配合省药监局做好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详见采购须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响应时间及要求

(一)响应人填写《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2021年药品安全电视专栏项目采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地响应人持报名表上门报名并领取《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2021年药品安全电视专栏项目采购须知》(以下简称采购须知);外地响应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省药监局收到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须知。报名表须在2019年12月18日17:00前送达。

(二)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须知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于2019年12月25日12:00前递交至省药监局。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四、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

拟于2019年12月26日14:30在省药监局406会议室召开现场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信息告知

采购成交信息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2121702;

联系邮箱:499264160@qq.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308室;

邮政编码:610017。

附件: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2021年药品安全电视专栏项目采购报名表》.docx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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