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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成都星丽仕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
川药监行注〔2021〕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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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1 | |||
本机关于2021年8月18日受理成都星丽仕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1年8月18日起对拟注销成都星丽仕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成都星丽仕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川妆20160005;企业住所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兴园七路49号;法定代表人谢晖;企业负责人邵玉慧;质量负责人张开俊;生产地址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兴园七路49号;许可项目为一般液态单位(护肤水类)]。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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