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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成都星丽仕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川药监行注〔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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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8

按照《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265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就注销成都星丽仕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成都星丽仕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化妆品生产,现拟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为:企业名称成都星丽仕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编号川妆20160005;企业住所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兴园七路49号;生产地址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兴园七路49号;法定代表人谢晖;企业负责人邵玉慧;质量负责人张开俊;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位(护肤水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91836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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