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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局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楚颜专业染发焗油膏棕色(巧克力色)”等5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的通知 | |||
川药监办〔2020〕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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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07 | |||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楚颜专业染发焗油膏棕色(巧克力色)”等5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大对经营企业检查力度,发现销售通告涉及产品,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告中涉及我省经营的假冒化妆品有2批次,请内江市场监管局对相关企业开展调查处理。 联系人:周凯,联系电话:028-8678526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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