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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
监督抽查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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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1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9号),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145号)要求,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抽选27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委托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组织对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条件和能力开展现场检查。

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下载:2021年 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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